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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如要確認符合行業分類 J582(軟體出版業)、J61(電信業)、J62(電腦程式設計、諮詢及相關服務業)及J63(資訊服務業),要在哪裡查詢?
答:可於財政部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頁面以公司統編進行確認,登記營業項目數字前碼為582、61、62、63。行業分類為此四類之其中一類即可申請。
網址: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etw113w1/ban/query
2.如財政部查無分類,但商工登記有,這樣能符合嗎?
答:以財政部稅籍為主。可至財政部網站進行線上申請稅籍變更登記。
3.補助款跟自籌款編列可以是 1:1 嗎?
答:補助案件之補助比例,不得超過申請補助計畫全案總經費之50%(不含大專校院補助款),其餘經費由申請業者自籌。如業者欲申請補助款500萬,自籌款至少須為500萬(含)以上。
4.公司如無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查核報告書怎麼辦?
答:可提供近 1 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(需包括損益及稅額計算表、資產負債表)。
5.申請業者及照護機構的計畫合作意向書是否須依一定格式簽訂?
答:請參考 申請須知 附件 9-1 合作意向書。
★附件 9-1合作意向書(範本)業者提供的意向書為與機構簽署(1據點1份為主),該範本可依合作內容調整,無既定格式,能證明雙方合作意願即可;
★附件9-1最後一頁是大專校院提供的意向書為業者與機構簽署(可簽署於同1張,或分10份亦可,無限制1據點1份,校方免用印)。
6.與機構簽署的合作意向書是否申請時就須達10家(10個據點)?
答:是的。
7.導入的場域是否須為同類型?
答:不用,只須符合須知列出的八大場域即可。
8.關於徵案主題是從4項中選2項嗎?
答:是的,須從4項主題選2項,每一據點皆須導入含2項以上的技術應用(可依據場域實際需求對應相對應用主題進行規劃與應用),如:A據點導入「數位雙生+社交陪伴」,B據點導入「安全監控+復健輔助」。請務必於計畫書中敘明導入的主題題目與應用。
9.徵案主題中的細項只能是簡報中提到的那些嗎?
答:P5徵案主題細項為列舉,業者可依場域實際需求提供服務,惟須符合四大主題即可。
10.大專校院團隊也要以南部地區為主嗎?
答:大專校院團隊跟業者皆無地區限制。
11.如申請階段已有進行稅籍變更登記、簽署合作意向書等,但因為流程繁瑣導致無法即刻提供檔案,是否有因應措施?
答:請至檔案下載頁面下載對應之切結書,並於申請時上傳該切結書、相關申請證明文件。
1.若通過審查,是否還需補件?
答:是,通過各階段審查後,簽約單位仍須依執行單位通知期限,依據審查意見補正期中/期末報告書、佐證資料及附件。
2.若計畫通過審查,何時會公告結果?
答:經專業審查通過之計畫,將於核定後由數位產業署公告。
3.審查結果由誰通知?
答:審查結果將由本署或受託單位函知申請業者;大專校院之審查結果,將由本署函知國科會後,由國科會通知申請學校。
4.計畫內容是否可於核定後進行調整?
答:計畫內容(包含總經費、成果產出、績效指標等)原則上於審查後不得任意調整。若確有調整需求,須依原核定內容辦理簽約與執行。
5.審查通過後是否一定要開專戶?
答:是的,請務必申請新的補助款專戶,以利後續查帳作業。
6.計畫執行期間是否會安排訪視或輔導?
答:是,計畫執行期間,數位產業署得視實際狀況,派員進行訪視與輔導,簽約業者應配合辦理,並提供所需說明資料。
7.進度審查分為哪幾個階段?需準備什麼?
答:本計畫設有兩階段進度審查:期中審查暨實地查訪及結案審查。簽約單位須依執行單位通知時間,預先提交相關審查資料,並由計畫主持人及計畫成員出席審查會議。
1.「我要申請」和「廠商專區」的差別為何?
答:為簡化申請作業,本網頁分「報名」及「上傳文件」兩個階段:
報名:點選「我要申請」填寫基本資料後,計畫聯絡人即可收到報名通知,取得後續登錄帳號,此時尚未完成申請作業。
上傳文件:請點選「廠商專區」填寫登錄帳號及密碼,填寫計畫基本資料及上傳相關文件,並點選「提交申請」,才完成申請作業。
2.相關申請文件應於何時完成上傳?
答:建議請於 114/05/22 (四) 前完成,線上網頁將於 114/05/23 (五) 17:00 關閉。
3.檔案上傳後還可以修改嗎?
答:可以。建議提前上傳檔案,並完成計畫送出,網頁關閉後便無法修改或送出。
4.若忘記登錄帳號?
答:請E-mail台北市電腦公會相關窗口,會由專人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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